华龙区对巡察交办问题线索及信访事项,成立8个纪律审查组,逐件调查核实,至目前,给予组织处理3人、党政纪处分10人。市民政局取消不符合低保条件4793人,追缴资金6.27万元……
近日,按照市委要求,华龙区和市县住建规划、民政、国土、环保系统等2015年首轮被巡察地区、单位,在媒体上公开了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,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。不仅要在巡察中发现问题,更要在整改中见到效果,这是我市巡察工作一直传递的信号。在高位推动下,首轮巡察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12个,目前已完成整改97个,党政纪处分43人,组织处理16人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
市委高度重视,让整改有压力
巡察能否取得实效,关键在巡察成果能不能有效运用。市委高度重视被巡察地区、单位的整改工作,市委书记何雄多次就巡察整改工作作出明确指示,强调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处置、及时反馈,抓好整改落实,提升巡察效果。巡察情况反馈会上,巡察办、巡察组、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三方签字背书,明确整改主体责任。市委巡察办强化跟踪督导,成立督办组,建立督办制度,对移交事项,重点是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;对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,并公示公开巡察整改进度和效果,让群众参与到巡察整改的监督中来,激活上级监督、群众监督、自查自纠等多种监督要素,传递整改压力,推动问题解决,确保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着落。
压实整改主体责任,让整改有效果
按照市委要求,被巡察地区、单位党委(党组)对整改落实高度重视,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亲自部署、亲自督促、亲自抓落实,层层传导压力,形成从上到下齐抓整改的良好氛围。
坚持立行立改。巡察期间,各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交办事项不等不拖,明确责任,及时整改,使“巡”与“查”、“巡”与“改”紧密衔接,至巡察结束,所交办的110件事项中,已办结86件,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。抓实全面整改。各被巡察单位坚持问题导向,对所反馈的问题不回避、不护短,反复研究、对症下药、细化措施,共明确了38类362项具体措施,有计划按步骤扎实推进整改工作。如华龙区将整改任务分解到8个牵头部门28个责任单位,均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;市住建局梳理权力清单36项、规范业务流程47项、排查廉政风险点33个并制订防控措施等。开展专项治理。针对各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,共开展专项治理48项,集中解决了一批共性、突出问题。如市国土局开展了基层国土资源所党风政风专项治理活动,通报基层站所6个,曝光、督办违法用地案件3宗。市规划局开展了重点项目手续办理攻坚行动,承办项目手续办结率92%。加强制度建设。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,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、财务管理等制度217项,通过建章立制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,构建防范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。如市国土局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,修改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办法、车辆管理制度等24项制度机制,用制度管钱、管事、管人。
压严成果运用责任,让整改有提升
在抓实被巡察单位整改的基础上,围绕巡察报告实行任务分解,将成果运用的主体责任具体化,用足用好巡察成果。向被巡察单位主管领导报告。将市直四个系统的巡察报告分别报送市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,将华龙区城中村改造专项报告报送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,促使其亲自抓整改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加强与市县纪检、组织部门的协调对接。市纪委专门下发通知,要求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,特别是重要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,建立优先办理机制,组织优势力量优先办理。市委组织部下发了《关于对首轮巡察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》,针对巡察发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、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,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专项整治。至目前,已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551人,市直单位中层干部轮岗133人,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39人。针对市直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混乱问题,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财务专项治理活动,在全市202家市直二级预算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,对81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,共发现共性问题6项,个性问题61项,下步将加大问责力度,堵塞制度漏洞,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成果。
2个月的整改只是一个时间节点要求,并不意味着时间一到,整改就可以结束,就可以万事大吉。据悉,市委巡察组将适时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或回访,对整改不到位的,强化责任追究,督促整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,切实让整改成为倒逼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“悬顶剑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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